消防安全标志牌制作及设置原则

1、消防安全标志牌应选用金属板、塑料板、木板等坚固耐用材料制成,不得有毛刺和洞。室内使用的消防安全标志牌可以是粘着力很强的不干胶材料;有触电危险的地方应当用绝缘材料制作;照明条件差的情况下可用荧光材料制作标志牌,也可添加到适当的照明设备中。
2、消防安全标志牌在生产和销售前,必须经过国家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。
3、消防安全标志牌自带衬底色,使用边框颜色的对比色在边框周围挂上一条窄边作为标志的背景色。如果没有边框标志,则使用外部边缘颜色的对比颜色。除了带有黄色钩边的警告标志外,还有其他白色标志。背景颜色至少有2毫米宽,最大宽度为10毫米。
4、消防安全标志不应设置在本身移动后可能遮盖标志的物体上。同样也不应设置在容易被移动的物体遮盖的地方。
5、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在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醒目的地方,使人们有足够的时间去关注它的含义。
6、当消防安全标志牌位置不易确定时,应征求当地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。